關于評選2020-2021年度
文明班集體、文明大學生和文明宿舍的通知
各系(部):
根據《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文明班集體和文明大學生評選辦法》(山醫大汾院院字(2017)152 號)和《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文明宿舍”評選辦法》(山醫大汾院學函(2022)12 號)要求,現將2020-2021年度文明班集體、文明大學生、文明宿舍評選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大二(含)以上各在校班級、學生和宿舍。
二、評選比例:2022年3月3日——3月18日
1、文明班集體:參評班級總數(不含實習班級數)的20%;
2、文明大學生:參評學生人數的2%;
3、文明宿舍:參評宿舍的10%。
請各系(部)堅持擇優評選、寧缺勿濫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認真組織評選,確保評選出的文明班集體、文明個人、文明宿舍真正是精神文明建設領域的先進者、示范者。評選結果紙質版由系部黨總支書記(或副書記)簽字、蓋章后報回;電子版請以excel格式于3月18日下午五點前報回。
聯系人:朱婷婷 電話:15935099849。
學生工作處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