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醫大汾院教函【2019】4號
各有關(系)部、教學實驗室: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廳〔2019〕1號)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院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請各有關(系)部、各教學實驗室認真學習領會教育部、省廳通知精神,嚴格按照《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檢查要點(2019版)》(詳見附件二)所列條目一一對照檢查,確保我院師生安全和校園穩定。學院近期將結合學期初教學檢查同步落實開展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抽(檢)查工作。具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部門自查工作安排
(一)2019年2月26日—2019年2月28日
各相關系(部)
1、制訂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自查工作方案。
2、召開自查工作會議,完善工作方案,對自查工作進行部署。
(二)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07日
各相關系(部)、教學實驗室對照《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工作檢查要點(2019 版)》所列條目進行自查并完成自查報告;要求:自查方案及自查報告(總結)一式二份加蓋系(部)公章分別報教務處及系(部)各自留存。
截止時間為:2019年03月08日下午前。
二、學院集中檢查安排
時間:2019年03月04日-2019年03月08日
由教務處組織教學督導委員會對全院教學實驗室及各部門檢查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督(檢)查。
三、請各相關系(部)明確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高度重視自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集中整改,切實解決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對隨時可能發生危險的,應暫停使用直至危險消除;對暫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問題要及時反饋相關處(室)督促妥為解決。
特此通知
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教務處
2019年2月24日
附件2: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教學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