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醫大汾院教函[2018]28號
各系(部)、教學實驗室:
為做好2018/2019學年第1學期實驗材料采購計劃的編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教學實驗室應根據教學任務和實驗教學大綱確定下學期開始的實驗項目,根據項目的實驗耗材需求編制采購計劃,實驗大綱沒有列出的實驗耗材不予采購。采購計劃的編制要切合實際,應在綜合考慮本系(部)、教學實驗室現有庫存的基礎上進行,以滿足實驗教學需求為度,計劃采購總量原則不高于去年同期采購總量。
二、請認真填寫實驗耗材采購計劃表,表中各項信息不得漏填。因信息不全或錯誤造成的不能采購或錯誤采購由申報系(部)、教學實驗室負責。
三、各系(部)、教學實驗室要建立實驗耗材使用登記制度,教師領用時要簽字。報送采購計劃的同時要提交上一學期實驗耗材使用情況登記表(要有領用教師簽字)。
四、實驗耗材采購計劃表經實驗室主任審定、系(部)主任核準并簽字后加蓋公章,以系(部)為單位1式2份于6月30日前送交教務處實踐教學管理科同時將電子版發至1120028712@qq.com信箱。
特此通知
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教務處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